漳州市世纪美人酒庄有限公司康养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漳州市世纪美人酒庄有限公司康养中心项目地块 | |||||
公示单位 | 漳州市世纪美人酒庄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 | 现状用地类型 | 工业用地(闲置未建设)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3-11-27至2023-12-11 | |||
行政区划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 | 地块面积(m2) | 47783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5医疗卫生用地
、A6社会福利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沙坛村(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
经度 | E117.986575° | 纬度 | N24.396292°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6至2023-1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漳州市尊龙凯时·(中国区)人生就是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林若凡 | 联系电话 | 18559601277 | |
编制单位详细地址 | 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北路与朝阳南路交叉口的和祥运输公司仓储厂房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漳州市世纪美人酒庄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 |
漳州市世纪美人酒庄有限公司康养中心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沙坛村(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调查地块历史上原为龙海区港尾镇沙坛村农用地
,后规划为工业用地(闲置未建设)
,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5医疗卫生用地
、A6社会福利用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
:“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
,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
,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
。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2016)45 号)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漳环保土[2020]6 号)
、《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漳政综〔2017〕45 号)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 号)
、《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
,应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评估
,以了解目前地块环境状况
,避免地块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预防和控制用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环境和未来接触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
为了解漳州市世纪美人酒庄有限公司康养中心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受漳州市世纪美人酒庄有限公司的委托
,漳州市尊龙凯时·(中国区)人生就是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ine-height: 150%; font-size: 14pt;">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一
、项目概况
漳州市世纪美人酒庄有限公司康养中心项目地块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沙坛村(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117.986575°
,24.396292°
。调查地块东至已建居民住宅区(民房)
,西至原始未开挖山体
,南至农田耕地
,北至已建居民住宅区(民房)
。
二
、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
①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漳州市世纪美人酒庄有限公司康养中心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地块调查范围确认文件为自然资源部门确认的用地规划红线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块规划依据资料为《龙海市港尾镇沙坛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补充合同》等资料
,综合分析调查地块区域历史上只作为农用地使用
,根据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内无工业污染源
,且现场踏勘未发现有工业污染以及其他污染源污染的迹象
。
②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Cd
、Hg
、Pb
、Cr
、Ni
、Zn
、As
、Cu)含量均明显低于GB 36600的第一类筛选值
、《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4403/T67-2020)的第一类筛选值
。地块内土壤PID总体读数较低
。基本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受到污染情况较小
。
③根据人员访谈结果
,可以判断调查地块历史上虽有规划为工业用地
,但实际未建设
、无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转运
,无涉及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危废堆放
、倾倒与填埋等情形
,无涉及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
,无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根据分析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污染影响很小。
④根据人员访谈及现有资料分析
,地块土壤受农药化肥及灌溉用水的影响属于可控的范围
,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
综上
,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
。